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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网上下载图片修改后用于自己的博客,属于侵权行为吗?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从网上下载了两张图片进行PS后作为了自己的博客首页的图像.请问这样算侵权么?

  宜昌律师解答:使用图片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相应费用,否则属于侵权行为。著作权人对于著作享有若干项基本权利,其中有一些是专属权利。他们享有使用、或根据议定的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的专属权。引用图片是否算侵权不是以是否商用来衡量的,所以不能说图片未商用就不属于侵权行为。

  侵犯著作权的认定标准: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 具备独创性; 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 “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 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 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一般来说,著作权人对于著作享有若干项基本权利,其中有一些是专属权利。他们享有使用、或根据议定的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的专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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